【喜讯】 我县又添一张国字号金名片!
| 招商动态 |2017-01-12
2016年12月30日,国家林业局正式下文批准我县灌江国家湿地公园(试点)建设,试点建设年限5年,从2017年到2021年。按照《灌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总体规划〈2017—2021〉》,灌江国家湿地公园以灌江为主体,总面积612.43公顷,分为河流湿地、沼泽湿地2个湿地类,永久性河流、洪泛平原湿地、草本沼泽等3个湿地型。涉及洞井、观音阁、黄关、新街、灌阳等5个乡(镇),范围包括:
灌江干流:由南至北,从牛江、大河江两条支流汇水口起,途径洞井、观音阁、黄关、新街、灌阳等5个乡(镇),至灌阳县城二桥橡胶坝位置止。具体包括灌江两岸河岸林以内范围,局部涉及一定面积的河岸陆地,如唐景崧故居、大井塘生态园、商家新村、伍家湾周边喀斯特地貌山体等,灌阳县县城水岸两侧范围以绿地系统规划的滨河绿地范围为界。
灌江支流:包括大河江、牛江、青江河、盘江、马岐江、老屋场江、茶坪江、叙江、正江、马山江等10条灌江一级支流两侧河岸最高水位线以内范围。
灌江国家湿地公园(试点)的成功申报,是我县生态建设的重大战略布署,是打造“百里灌江湿地生态长廊”的具体举措,将为我县的生态建设与发展提升到新的高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