寻乌县汽车城项目招商公告
| 招商动态 |2016-09-20
寻乌县汽车城项目招商公告
为加快我县商贸物流业发展,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,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,经县委县政府批准,现将寻乌县汽车城项目对外公开招商,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1.项目名称:寻乌县汽车城
2.项目地点:县城园艺场大塘坪(城北廉租房侧边)
3.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:总占地面积约57.9亩(位于向阳大道入口两侧,地块面积分别为约30.4亩、27.5亩,见附图),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品牌汽车展厅、品牌汽车4S店、汽车零配件销售区、汽车维护保养区等项目,是集购车、维修、保养和休闲为一体的高中档汽车城项目。
二、招商程序
(一)发布招商公告:由县商务局在寻乌县政府网、招商网、电视台公开发布招商公告,并发函告知县直各招商责任单位,公开接受信息咨询和符合条件的投资企业报名。
(二)项目要求:为达到项目建设目标,汽车城项目明确三个基本要求:
1.项目定位为:项目建成后应具备汽车城的功能,总体要求是要服务于全县汽车行业,辐射周边县(市、区),主要具备功能为汽车整车销售区、汽车零配件销售区、汽车维修保养区、汽车综合服务区、汽车文化娱乐区、二手车交易区以及与汽车行业相关的配套服务区等等。
2.用地定性为:商服用地。
3.主要规划技术指标定为:容积率≥1且≤1.3,建筑层高22米以下,建筑密度≤38%,绿地率≥20%。
(三)招商条件:为确保项目招商合法合规和公平公正,对项目招商合作条件予以公开。
1.项目不准搞商品房开发。
2.项目不得改变土地用途。
3.项目用地由开发商自行出资平整到位。
4.项目用地必须建设不少于3家轿车类汽车4S店。
5.项目享受我县现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。
6.有投资意向的项目投资商,需在报名截止之日前交纳1000万元的项目履约保证金至县财政指定账户〔户名:寻乌县财政局,账号:县农商银行(信用社)1471692710000025110002,名称:汽车城项目履约保证金〕。
7.项目用地招商洽谈价每亩为20万元以上(含20万元)。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报名,按照“价高者得”的原则确定投资商。
三、投资商的选定方式
1.在规定的报名时限截止后,由县商务局统计报名投资商,确定参加竞标投资商。
2.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、城建局、国土局、商务局共同组织投资企业进行土地竞价,按照“价高者得”的原则确定投资商。没有竞得者,保证金在报名截止之日起15日之内退还。
3.确定投资商后由县商务局牵头,组织县财政局、国土局、审计局、城建局、招商服务中心、法制办等相关部门与其进行洽谈,确定汽车城的招商引资合同具体条款,向县四套班子及相关部门通报,并按程序审核后签订汽车城招商引资合同书。
4.县国土局对汽车城项目建设用地在确定投资商的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拍挂出让供地。已确定的投资商未报名参加竞拍土地的,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。
四、报名须知
(一)投资商的基本要求
1.投资商须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;
2.投资商须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在汽车行业内有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;
3.投资商须严格按照招商条件和合同进行投资开发建设。
(二)报名时间和地点
时间:2016年9月19日至9月23日,
上午8:30-12:00、下午14:30-17:30
地点:县商务局(寻乌国土大楼706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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